美国移民局于7月24日周五更新了其于2017年6月14日发布的政策手册(该手册首次允许二投并规定在临时绿卡取得两年后还款不影响EB-5申请),并发布了名为“关于EB-5第五优先资金再投资的澄清指南”的文件:https://www.uscis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document/policy-manual-updates/20200724-EB5FurtherDeployment.pdf。
该指南首次明确以下几个二投中的关键问题:
1、二投必须通过原EB-5有限合伙公司进行;
2、二投必须保持在原区域中心覆盖的地理范围内;
3、二投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,有合理理由可以延长。
该指南对以上3个问题,尤其是2、3两个问题澄清,解决了业界在二投中面临的重要关键点,尤其是二投不能超出原区域中心获批的地理范围这一点非常关键。在我们与业内律师的交流中,大多认为二投无需维持在原地理范围内,这个指南首次明确地肯定了原地理范围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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